S&P LAW FIRM

尊崇也,喜好也;正義也,大(dà)道也。

陳光夏

律師

陳光夏律師原執業于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後加盟深圳市权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現擔任深圳市权律(煙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專職律師。陳律師曾任全球領先的高端海洋工(gōng)程裝備制造領軍企業--中(zhōng)集來福士海洋工(gōng)程有限公司法律合同部負責人,具有爲大(dà)型集團客戶提供綜合法律服務的豐富經驗。成功辦理過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zhōng)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等四級法院審理的各類重大(dà)、疑難案件,海事法院、鐵道運輸法院等專門法院審理的衆多專業、複雜訴訟案件,成功辦理過中(zhōng)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審理的仲裁案件,熟悉各領域法律事務的經辦流程、業務規範、處事原則及法律風險,能夠爲客戶提供符合其需求和要求的法律服務。近年來主要專注于公司法律事務、政府法律事務、商(shāng)事争議解決、海事海商(shāng)等領域的法律業務,因專業和敬業的法律服務及良好的社會協調能力赢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好評。

代表業績

  • 主辦煙台某國有獨資公司在某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案标的額超三億元合同糾紛案并勝訴結案;
  • 擔任中(zhōng)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省屬分(fēn)公司重大(dà)案件專項事務法律顧問;
  • 主辦某船舶建造企業涉案數億元的一(yī)系列訴訟案件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 作爲項目負責人主辦了煙台環球機床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闆挂牌項目。
  • 主辦某企業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二審商(shāng)事訴訟案件,律師代理意見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支持,駁回對方全部上訴請求;
  • 主辦煙台某船舶制造企業在某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案标的額數千萬元案件二審勝訴并全部執行結案;
  • 作爲項目負責人主辦了華夏傳媒集團新三闆挂牌項目;
  • 主辦某公民個人财産被強制執行的案外(wài)人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律師代理意見最終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支持,駁回申請執行人再審申請,本案被選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異議之訴典型判例;

社會職務

  • 中(zhōng)國民主建國會會員
  • 山東省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 煙台市萊山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 煙台市青年聯合會委員
  • 煙台市福山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教育背景

  • 山東大(dà)學 法學

專業文章

  •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問題研究》入選全國中(zhōng)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專業委員會2018年年會論文集